| 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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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6 17:35 文章来源:河间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06]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用好平台,推动我省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我国唯一以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化展会,是11国政府共同培育的开展经贸合作的平台,同时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重要场所。曾庆红副主席要求博览会“常办常新,越办越好”,吴仪副总理希望博览会“一年比一年办得更好,一年比一年上一个台阶”。第三届博览会已被确定为“中国—东盟纪念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的重要活动,与15周年纪念峰会同期同地举办,将接受11国领导人的检阅。
“十一五”时期,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东盟是我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5年双边贸易额突破1300亿美元,2010年完全有可能实现胡锦涛主席提出的2000亿美元目标。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第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表示,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亿美元优惠贷款,鼓励国内企业在东盟国家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活动,东盟国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地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双边经贸关系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2005年7月起已有7000多种商品全面降税,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将在2010年、与东盟新成员在2015年把绝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降到零。“十一五”时期我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完全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跃上新的台阶。
各地要从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大政治、外交和经济意义,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合理扩大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深化和拓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领域,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我省与东盟经贸关系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总体安排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在总结前两届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综合性与专业化的有机结合,优化展位比例、专题设置和参展商品类别,充分发挥好博览会的平台作用,帮助国内外参展参会企业获得更好的经贸成效。
(一)举办时间。2006年10月19—22日(暂定)。
(二)展览规模。展览面积80,000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其中室内展位2500个,室外500个。
(三)展区设置。第三届博览会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魅力之城”四大专题。
商品贸易专题展区:重点突出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五金建材、农资、农产品和食品等产品。
投资合作专题专区:以中国、东盟城市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项目招商、推介投资政策及环境,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对接洽谈项目为主要内容,以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承包工程、境外投资、劳务合作等为重点。
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专题专区:以农业种养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展示针对东盟市场的我国先进适用技术。
“魅力之城”专题专区:挑选中国和东盟10国各1-2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11国的“魅力之城”,综合展示各国在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商机。
(四)组织模式。为使组织工作严谨有序,采取以省为单位,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省参展参会工作。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切实做好我省企业参展参会的有关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拓展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商机,继续大力支持办好博览会,认真动员,及早安排,把本地区对东盟出口的优势产品和从东盟进口的主要产品结合起来,把东盟对本地区商品的进口需求和本地区对东盟商品的出口需求结合起来,把展览会的商品类别和东盟的参展商品类别结合起来,把本地区对东盟“走出去”的优势项目和东盟国家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与行业结合起来,把本地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东盟国家优势产业结合起来,积极组织本地区一批出口商品、招商项目、“走出去”项目和进口采购企业参加第三届博览会。
(一)继续优选参展商
第三届博览会将继续按照“博中求专”的思路,商品贸易专题范围为5大类商品,每一大类中重点突出的商品分别是:
机械设备展区:展示汽车及配件、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设备和纺织机械类商品等;
电子电器展区:展示通讯产品、数码产品和家用电器类产品;
建材家居展区:展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灯饰灯具类商品;
农资、农产品和食品展区:展示农用生产资料(农药、农膜、种子、农药)、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类商品。
东盟10国及其他国家展区:展示汽车及配件、木材及木制品、橡胶及制品、棕榈油及制品、特色工艺品、农产品、特色食品、电子电器和矿产品。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东盟市场的需求,精心组织本地区有优势、有需求、有水平的代表性企业和商品参展。
(二)努力组织好采购商
随着东盟国家对博览会的进一步了解和积极性的逐步提高,东盟国家使用第三届博览会的展位有望达到1000个,参展商品针对性逐渐增强,规模不断扩大,特色日益突出,种类进一步增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博览会的平台作用,根据本届博览会上东盟国家重点推出的参展商品类别,结合本地区的市场需求,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积极推动和组织本地区一批有意向、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包括大型商业企业、连锁企业、进出口企业等)参会,更多地通过博览会采购东盟商品,积极合理地扩大从东盟国家的进口。
(三)认真推动投资合作项目和“走出去”企业的参展参会工作
推动双方投资,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是博览会的一项重要功能。本届博览会作为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投资合作方面充分展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果。各地要在组织和落实投资合作项目方面下大功夫,要对本地区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征集工作,与东盟有望签约的合作项目要争取安排在博览会上签约。省商务厅将根据各地报送合作项目情况,向博览会秘书处推荐一批规模大的项目列入双边国家领导人出席的签约仪式。
“走出去”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东盟国家是我国企业“走出去”最有优势和增长潜力的地区。各地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本地区对东盟国家“走出去”现状和趋势,将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区的优势、资源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外经贸发展目标,以优势产业、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我国对东盟国家增加50亿美元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家信贷等优惠政策,着力组织一批面向东盟国家的“走出去“项目在本届博览会上推出,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会,与东盟国家开展对口交流与洽谈,使双方通过博览会为项目的成功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做好“走出去”项目征集的同时,优选各地条件比较成熟、吸引力较强、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参加博览会的投资洽谈和配对,以我国、东盟城市和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进行项目招商,推介投资政策及环境,积极吸引东盟国家对华投资。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特点,针对东盟国家具体情况,组织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四、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省商务厅组织参展参会工作的牵头处室为国际经贸关系处,对外经济合作处、商业改革发展处和开发区管理处配合,协办单位是河北省投资促进中心。
(二)请各地注意查询河北招商网(http://www.hebiic.gov.cn)博览会专栏以便及时了解东盟国家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信息。
(三)各设区市商务局和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作为本地区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负责单位,要由主管领导牵头,指定具体业务处室负责,确定专门的联络员,并于4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商务厅。
(四)请各地了解本地区企业需求,尽快将有关合作项目报至商务厅,商务厅将与博览会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以便根据有效反馈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接。
(五)为抢占先机,取得实效,请各地尽早着手,广泛动员。在5月28日之前报名的参展参会企业,将作为本届博览会中我省参展的重点企业,在展位位置、会议座次、合作信息、客商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参展企业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自4月起,各地联络员可随时向省商务厅报送参展信息,并于每月28日向商务厅通报当月组织参展参会情况。
(七)参展事项
1、展位基本价格
①标准展位:RMB10000元/个(农产品和食品按6000元/个)
②室内净地:RMB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③室外净地:RMB5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2、请各地督促参展企业将参展报名表填好并传真至商务厅。
3、参展企业在商务厅确认其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缴付到指定帐户。
4、展品及运输及存贮问题企业自理;参展企业须拥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不得现场零售产品。
(八)参会专业观众的组织
1、专业观众是指参展企业以外的其他参加博览会的企业代表,包括:针对东盟商品的进出口商、针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商、招商项目业主及出入境旅游服务商。
2、请各地督促专业观众将参会报名表填好并传真至商务厅。大会期间专业观众凭名片和证件报到。
(九)我省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方案将随后下发。
(十)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
①联系人:谷三龙、王晶晶
②电话:0311- 87909692, 87909372
③传真:0311-87909320
④电子邮箱:sanlong@hecom.gov.cn wjj@hecom.gov.cn
协办单位:河北省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人:秦华 王福军
电话:0311-87909682,13931126655,87909195,13933110101
传真:0311-87909233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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